白癜风优惠政策 http://disease.39.net/bjzkbdfyy/191014/7534607.html 电动滑板车作为一种新型的代步工具,因使用简单、价格实惠,近年来被越来越多的学生党和上班族作为代步工具,但是市场上的电动滑板车良莠不齐,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记者从南海法院获悉,佛山一位陈先生因电动滑板车失控,被抛出摔亡,最终法院判定销售公司担责50%。 骑车摔成重伤最终身亡 年9月23日,陈先生花费了元,从某商贸公司处购买了一辆8寸电动滑板车,在此后半年多,陈先生每逢晴天都驾驶这辆电动滑板车上下班。 网络配图但是滑板车尚在保修期内,陈先生在驾驶过程中就发生了意外。年4月23日上午9时40分许,陈先生驾驶电动滑板车沿里和路从里水往和顺方向行驶过程中,电动滑板车车头突然快速左右摆动导致车辆失去平衡,陈先生被抛出摔倒在地,并失去意识。 后经路人报警并叫救护车,陈先生被送往佛山医院治疗,入院诊断为特重型颅脑损伤。因其伤势较重,次日医院治疗。因陈先生病情极度危重,陈先生医院出医院。医院入院后,陈先生出现室颤及心跳骤停等,医院进行了心肺复苏等抢救。最终,陈先生仍因外伤性脑出血,抢救无效死亡。治疗期间,陈先生支出了医疗费共.87元。 电动滑板车车前轮没有制动装置 之后,陈先生的亲属向南海法院起诉该商贸公司,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费等。陈先生的亲属称,案涉电动滑板车没有任何包装,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更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和厂址,因滑板车有严重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螺丝脱落,才致使陈先生摔倒受伤,最终导致死亡。 而商贸公司辩称,无证据证明案涉事故发生时,陈先生使用的电动滑板车就是从商贸公司购买的滑板车,也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陈先生摔倒,是因为其使用的电动滑板车的原因,且电动车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仍存疑问,螺丝的脱落有可能是因为事故造成。即使存在质量缺陷,也不能推断事故发生就是由于该产品缺陷造成,摔倒有可能是由于死者操作不当,注意力不集中,过度疲劳,被太阳晃眼所致。 后经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陈先生的血液中并未检出酒精成分。对案涉电动滑板车进行技术检验后,发现案涉电动滑板车无号牌、无发动机号、无车架号,且车前轮没有安装制动装置,影响行车安全。后轮为鼓式拉索制动。该车转向性能工作正常,该车前照灯及刹车灯工作正常,是一辆由一台标称电压为48V电机驱动的滑板车,但是无法找到该车各项综合性能及生产的国家标准,无法确定该车车型。 法院判决:各担责50% 南海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陈先生在事发时驾驶的电动滑板车是在该商贸公司购买;虽未对陈先生尸体解剖对其死亡具体原因进行鉴定,但从其亲属提供的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可以证明,陈先生是因外伤性脑出血死亡,陈先生从事故发生至死亡才3天时间,以上足以证明陈先生的死亡与事故的发生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交警大队提供的视频监控资料显示,陈先生驾驶电动滑板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因电动滑板车车头突然快速左右摆动,失去平衡,陈先生刹车不及被抛出摔倒在地,明显是由于电动滑板车行驶过程中出现异常所致,该异常情况是由于电动滑板车本身存在缺陷所致还是由于陈先生驾驶或保养不当所致,现在不得而知。 但是交警部门的车辆技术检验报告显示,该商贸公司出售的该电动滑板车前轮没有安装制动装置,影响行车安全,说明该电动滑板车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且无法找到该车各项综合性能及生产的国家标准,而在审理过程中该商贸公司甚至连生产该电动滑板车的厂家都联系不上。 陈先生是在购买该电动滑板车半年后即发生事故,不能排除事故的发生是由于电动滑板车本身缺陷造成。但是螺丝脱落的原因,也有可能是由于陈先生保养不当所致,陈先生已使用该电动滑板车半年有余,且经常在公路上行驶,其自身也应当注意慢速慎行,并负有保养义务。因此,以案件现有的证据,亦不足以认定产品缺陷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唯一原因。 最终南海法院认定陈先生自身和该商贸公司对此次事故均有过错,双方各负50%的责任。 对此事,你怎么看?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13801256026.com/pgjg/pgjg/2609.html |